摘抄

凝神时刻

“即使最精密的数学仪器也无能为力,尽管它们能记录中国的地震,却无法测定这类事情的震动”,在那些阅读到令人忘我的时刻,正是文学有别于其他人文社科的魅力绽出,它们往往勘到心灵深处最隐秘的震动。

文学阅读的效用

阅读文学作品如果一定要追问“效用”,那么大概有两个:促人成为人,以及推迟判断。

当文本的语词之流能够和个体经验之流汇合时文本才属于你,你也才能被文本督促着,构建自我。

杀人触碰了社会规则的下限,但同时,年龄又在道德层面达到了社会包容的上限。情况有时颠倒过来,道德变成了下限,法律成为了上限,比如出轨、三角恋爱,这些情况够不到违反法律的边界,却又极大程度刺激了公意道德--仿佛这是一条底线,不能越过。这种情随事迁的颠倒,暗示着评价作为一个综合体,既包括社会主流观念的灌输,也给个人的理解力留下空间所以评价最终呈现的面貌往往是两者博弈的结果。

训练感受力是一个宏大工程,必须一点点从琐处做起,从read it到read into it,需要与文字频繁过招,所以除了老老实实地苦读和沉思,再加上自然年龄的成长和生活事件的丰富,好像也没有别的捷径。由此出发,才能引向“自我意识”与“自身通透”的达成。

从这些触动时刻出发,我们才得以转下社会评价的大道,潜入一条“属我”的小路。这条小路必然不是由此至彼的单向街,它甚至是“小径交叉的花园”,常将人引入自相矛盾、自我怀疑乃至不知所踪之境,它类似布朗肖在《无尽的谈话》中描述的那种“探寻”的过程:是转身,是调转,甚至是迂回与碰壁,如同玻璃弹珠在文本宇宙之维里四处运动。从这点来说,文学是越读越沉默的,是越辨越辨不明的,是越走岔路越多的。

巴赞对于电影批评家使命的告诫不敢稍忘:批评的目的不是揭露所谓的"真相"或者"真理",而是使艺术作品的冲击力尽可能深入地传到读者的智性与感性之中。审美的感受力与思想的冲击力,正是系于"不足为外人道也"的那根弦上,没有统一标准,只有尽可能地将作品生命化,无论是作品中叙事、思想、修辞、人物、事件,多一分嵌入自我的体会,就多一分将作品内化的可能性。

一切要求归纳"主旨""中心思想"的文学练习,都"散发腐臭的味道",这些通用而精炼的文字所提取出的,只是信息。文学当然不是信息。

对于不从事学术研究的普通阅读者来说,我觉得这已经是一份非常好的回答了。它的幼稚恰恰是它的真诚:没有晦涩的学术名词与深邃的沉思,但回答者令人信服地演示了歌德在她身体里的复活。总有一些经验是相通的,而这种经验并不需要诉诸高头大论,而往往会还原到最切近的生活经验里。

这也是我对写作高下判断的一个标准:有没有具体的人能够透过文字浮出水面,而不仅仅是被文字之网所遮蔽。

当一个一流作家选择一个词语时,它可能是整个写作过程中极为惊险的一场冒险,因为这个词汇一旦从万千词汇洪流中被筛选而出,就变得不可置换、独一无二,紧紧地与前后的词汇生长在了一起,以至于无法再抠出。对物的质感的根本抵达,需要这种不可替换的精确感,这也是我们何以花如此多的工夫考察小说的物理学,它的乐趣可以和主妇在市场上甄别两条鱼一样,它的严肃又需要像鉴定师戴上高倍镜来鉴定珠宝一般。我希望在对小说物理学的粗略描绘中,提供一种工匠的视力。

向内心不断挖掘的维度,制造了文学与其他人文学科最大的分野。社会学家会对人的自杀给出范畴、原因以及预判,但是文学只会抛给我们一个永恒的悖谬:"只有自杀者才能解释自杀者。"如果我们相信布罗茨基的这句话,那么无论给少年维特之死提供任何社会性或者心理学的解释,都将是荒诞且脆弱的;类似的,法律会对强奸与猥亵给出清晰的判罚条文,但文学却将这种结果的清晰与正义还原为事件发生那一刻的混沌。

当人文学科致力于构建外在世界的规则、结构、规律与态势时,文学径自抵达了对内心意识混沌与复杂的终极触摸。我始终认为,在对个体生命境况的描绘上,文学是无可匹敌的。文学靠的不是归纳与阐发,而是对生命光谱中那灵光一动的捕捉,对不可见者的照亮。

除此之外,文学对内心意识的挖掘,大概可以归纳为三个层面:描写你愿意承认的意识(我爱他),描写你不愿承认但自知的意识(我爱他,我希望他妻子死去),描写你自己都没察觉的意识(我爱他并且希望他妻子死去,但我不知道我是因为他有钱才这么想)。

羞于说出,是因为我们的意识常常与外在的评价背道而驰。

这些心里话是不足为外人道的,因为一旦说出,人就需要承担相应的道德责难。哪怕我们心头偶然涌起,也会用从外界习得的道德准则与伦理亲情将其自动压抑,甚至自责于"我怎么么想"!

可是,如果我们并没有自己设想的那么善良与坚定呢?如果我们比自己所能想到的还要邪荡与不负责任呢?在向题发生之前的所有道德预设,都是经不起检验的,而在问题发生的时刻,人们的自白同样不可相信,因为它们往往已经经历过一层内心超我的审查了。直到现在,没有文学的帮助,我们仍然无法勇敢地说出最真切的内心意识,因为,一旦把"万千微尘纷坠心田"的状态外化,我们就是在将一头巨鲸赶入狭窄的港口,这些港口由"责任""义务""必然""法律""道德"命名。所以,我们学会了"自欺",自欺从未诞生过"阴暗"的思想,自欺所有情感都敢于放置在阳光下烤炙。萨特之所以说"自欺是自由的阴影",也正因为如此,一旦有自由选择说出自己和呈现自己,我们往往乐于放弃承认自由选择之我,而趋向于呈现自欺之我。

显然,优秀作家对意识的捕捉,在时间上是先于常人的。他似乎掌握了头脑意识制造机的结构,可以在这台机器运转之前就预判出它的产物。这时候,文学与意识的关系不仅仅涉足到文学能够赋予新道德的层面,它还进入了文学究竟在何种程度上区别于别的学科的终极问题。心理学、社会学甚或经济学,都可以对人的行为、意识做出解读,但他们的解读往往是基于结果的,也往往采取一种严谨的、不动声色的科学态度进行"后视之明"的阐释。对于作家来说,他们的推测却往往开始于行动之前,亦即,文学对人的存在的描绘,始于原因而非结果。作家们手持极为精密的刀具,一层层翻开我们五脏六腑的暗箱,抖落一地藏纳的念头。他们替我们面对内心的私语,甚至帮助我们发现私语的夹层,这个过程不依靠任何创作观念,只凭借无限逼近"人何以为人的勇气,有时候,这种勇气是令人绝望的。

对个体化意识发掘的推崇,恰恰不是要役使人走上孤绝于人世的体验,相反,越是那些细如毫发的感受,越具有某种潜入每个人生存境遇的普遍可能性。